咪鲜·稻瘟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11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8-6 |
有效期至 |
2027-8-5 |
农药名称 |
咪鲜·稻瘟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长春市长双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咪鲜胺 prochloraz |
10% |
31家 |
稻瘟灵 isoprothiolane |
30% |
1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70-11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长双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31-82620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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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兰西大路405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咪鲜胺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稻瘟灵是通过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而起作用,二者混配,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稻瘟病有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不得超过2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鱼有毒,避免药液或用过的空瓶污染鱼塘 、河道或水沟等。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5.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接触本品。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不可做 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食本剂,应在患者清醒状态下迅速催吐、洗胃并及时携此签送到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 同贮同运。装卸农药
时 ,应轻拿轻放,严防碰撞、外溢、破损。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08-0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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