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11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4-27 |
有效期至 |
2024-4-27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贵州贵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62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贵州贵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853-3410945 |
张义康 |
|
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庄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广谱杀菌剂,可防治真菌性病害,被植株吸收后可很快地在植株体内传导,两者复配具有增效作用和较好的速效性和持效期。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农药规程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配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胶靴,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
2.本品对鱼、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不可将药剂、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不能在水产养殖区或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对蜂、蚕、赤眼蜂有毒,严禁在开花作物花期、蚕室、桑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施用。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或随意丢弃。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放于饮食容器,避免误食。
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6.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速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误 服,用活性炭洗胃,并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无专业解毒剂。洗胃时防止胃溶液进入呼吸道。注意:昏迷的人切勿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藏湿度避免低于-10℃或高于40℃。加锁保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4-27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