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苯醚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24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1-13 |
有效期至 |
2024-11-13 |
农药名称 |
噻呋·苯醚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7.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噻呋酰胺 thifluzamide |
13.9% |
51家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3.9% |
6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89188333 |
徐黎婷 |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张家墩路17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苯醚甲环唑和噻呋酰胺的复配制剂,对担子菌纲真菌引起的
病害水稻纹枯病等有较强活性。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不要将剩余的药剂或洗涤药械的水放到池塘、河流等水体中。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女禁止接触。
6)远离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
染的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5、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
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暗处,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混运同储。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11-1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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