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06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4-16 |
有效期至 |
2025-4-16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泡腾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
37.7% |
6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2.3%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北方:80-100克/亩;南方:40-80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34-6351319 |
孙艳会 |
|
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崴子镇街东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农药与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拌土抛撒,适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活性高,用量少,需准确称量。
3、本品严禁吸潮,开袋后立即使用。
4、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可直接排入水体。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皮肤暴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如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用急救措施,携标签送医就诊,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停止用大量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储放于阴凉干燥、通风仓库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远离火源、食物、饲料,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4-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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