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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385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0-18
有效期至 2027-10-17
农药名称 阿维·辛硫磷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园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1% 146家
辛硫磷
phoxim
14.9% 38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75-10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广东园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 0750-6899313 徐红兵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背江坑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生物农药阿维菌素与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昆虫和蟎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能干扰昆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注意事项
1、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蜂群的影响,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4、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饮食、不抽烟。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随便丢弃。不可它用,不可随地丢弃。 6、施药后24小时内,禁止家畜进入施药区。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中毒后出现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催吐,可以洗胃。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10-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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