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啶虫脒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11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3-16 |
有效期至 |
2023-3-15 |
农药名称 |
阿维·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东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5% |
147家 |
啶虫脒 acetamiprid |
3.5% |
5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蚜虫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蔷薇科观赏花卉 |
蚜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东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2333398 |
|
|
山东省商河经济开发区汇源街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啶虫脒原药与乳化剂及溶剂配制而成,具胃毒及触杀功能,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防治蔷薇科观赏花卉和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裸露部位。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清醒着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3-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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