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29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3-7-23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铵盐 glyphosate ammonium |
88% |
3家 |
2甲4氯钠 MCPA-sodium |
5% |
1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00-14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55516888 |
翟慎吉 |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济南市植保科技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草甘膦铵盐和2甲4氯钠复配而成的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药剂进入土壤后即失去活性,因此本品对后茬作物不会产生影响。5.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带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和使用时尽量使用塑料容器。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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