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29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3-7-23 |
农药名称 |
稻瘟·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一览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稻瘟酰胺 fenoxanil |
20% |
9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0%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一览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6-5285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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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丰南路以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稻瘟酰胺和丙环唑复配而成的杀菌剂。稻瘟酰胺属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对稻瘟病菌活性高,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药效稳定,持效期长。丙环唑是一种高效、广谱的三唑类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具有内吸治疗作用。两者混配,增效明显,在推荐施用剂量下,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使用时应避免污染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5.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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