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003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5-22 |
有效期至 |
2025-5-21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19% |
61家 |
虱螨脲 lufenuron |
5% |
5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4-87770003/87770030 |
柯炬霞 |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化学工业区北海路116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标签规定使用本品。2.使用本品时应穿着长衣、长裤、鞋,佩戴手套、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和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急救治疗: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 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误服: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殊的解毒药,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0-05-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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