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011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12-25 |
有效期至 |
2025-12-24 |
农药名称 |
草铵·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9家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6% |
6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3885555 |
|
|
江苏省启东市老启东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草铵膦和草甘膦的混配制剂,防治非耕地杂草,属非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接触绿色组织后具有杀伤作用,可被杂草绿色组织吸收,从而使杂草叶绿体失去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时应注意避免漂移到邻近作物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桑叶饲喂家蚕。 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粘膜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0-12-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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