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00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13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草胺 pretilachlor |
5.4% |
33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0.6%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0-50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9-68786675 |
张中泽 |
|
江苏省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海滨二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主要通过杂草根部、叶片、芽鞘吸收,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的水稻田除草剂。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鱼、虾、蟹等套养稻田禁止使用。 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1-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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