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磺·五氟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00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13 |
农药名称 |
硝磺·五氟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五氟磺草胺 penoxsulam |
4% |
25家 |
硝磺草酮 mesotrione |
12% |
4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40毫升/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936-6910592 |
刘锋 |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硝磺草酮为选择性除草剂,p-羟苯基丙酮酸双氧酶抑制剂,最终抑制类胡萝卜素合成。五氟磺草胺为支链氨基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合成(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或乙酰羟基酸合成酶AHAS)抑制剂,芽前和芽后都可使用。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帽子、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度至中度刺激性,对皮肤轻度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避光、通风、防雨处,不能阳光直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1-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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