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氧·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02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3-11 |
有效期至 |
2026-3-10 |
农药名称 |
啶氧·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9%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啶氧菌酯 picoxystrobin |
7% |
37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2% |
3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曲病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64713652/64723949 |
陈根良 |
|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啶氧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丙环唑的混剂,具有渗透、内吸和扩散能力,有保护和治疗活性,在植物中的重新分布能够既保护已有叶片也能保护新生组织。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避免吸入药液,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施药时请严格按照标签规定的使用剂量和方法使用。
4、本品对鱼类、大型溞、绿藻高毒,对水生生态系统有风险,施药后勿将使用后的包装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液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如接触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无专用解毒剂,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3-1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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