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264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4% |
59家 |
2甲4氯 MCPA |
5.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2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0-6272208 |
祝志凯 |
|
河南省夏邑县高新开发区文昌西路12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2甲4氯和草甘膦的复配制剂,具有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持效期长等特点,主要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严防雾滴漂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田。2.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药效。不能用金属容器转盛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以及其他皮肤裸露部位。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避免与具有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水洗干净;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2甲4氯异丙胺盐7.2%,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