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嘧·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202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2-10-9 |
有效期至 |
2027-10-8 |
农药名称 |
苯嘧·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惠州市银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3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嘧磺草胺 saflufenacil |
4克/升 |
12家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26克/升 |
5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3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惠州市银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2-2566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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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马安镇赤澳地段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草甘膦为芽后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良好的内吸、传导性能,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植株各部位,将其连根杀死。2.苯嘧磺草胺具有很快的灭生作用且降解迅速,可有效防除多种阔叶杂草。3.本品是由草甘膦与苯嘧磺草胺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混配而成的茎叶处理除草剂,两者复配,防治谱更为全面,防效增强,同时可延缓杂草抗药性,并有效治理生产上对草甘膦产生抗性的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草甘膦与土壤接触失去活性,配置药液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8.避免与氧化剂接触。9.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2.中毒急救:皮肤沾附,皮肤刺激为中度刺激性,皮肤沾附后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对眼睛刺激为中度刺激性,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分数30.4%(苯嘧磺草胺0.4%、草甘膦30%)。
核准日期
2022-10-0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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