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块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700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2-25 |
有效期至 |
2011-2-2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块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块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毫克/块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
300毫克/块 |
4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58994833 |
唐琦 |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3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30晚有效(8小时/晚) 驱蚊,无需天天更换。
方便:无需天天更换,电热蚊香块能将充分吸收的驱蚊成份均匀稳定释放,小小一个替换装就可持续驱蚊长达30晚(8小时/晚)。
特别设计的电源指示灯和蓝色用量显示片,会清楚显示使用状态。
贴心:替换装设计贴心,蚊香块置于塑盖中,更换时无需用手直接接触。
注意事项
1、请按本品使用方法操作。
2、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严防潮湿日晒,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
3、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直接更换替换装,先断电冷却后再更换。
4、使用本产品请注意通风。
5、请配套使用雷达替换装和加热器。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向处
6、如发现本产品表面有白色结晶体属正常现象,不影响正常使用及效果
7、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请避开宠物使用。
8、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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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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