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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09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2-20
有效期至 2011-2-21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聊城市鲁亚精细化工厂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2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rich-d-transallethrin
0.25% 4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点燃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鲁亚精细化工厂 中国 0635-8531389 徐付生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南外环路东首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对蚊子有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火,勿使燃烧着的香头或灰烬与易燃物靠近,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使用时,请注意通风,勿在电风扇直吹或者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使用效果。 3、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效果不变。 4、用后洗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过敏者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离开有毒环境,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清洗皮肤; 3、经皮中毒者,在充分清洗皮肤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 4、眼睛沾污药液时,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多次反复冲洗; 5、经口中毒者,应立即催吐,用小苏打水或清水清胃; 6、有不良反应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50℃以下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远离儿童。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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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0-87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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