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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11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10
有效期至 2012-4-10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低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蠡县华奥工艺制香厂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26%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rich-d-transallethrin
0.26% 4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蠡县华奥工艺制香厂 中国 河北省蠡县北埝乡李岗村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有较好的驱杀效果,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室内等场所。
注意事项
1、燃烧的蚊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勿在电扇直吹或者风大处使用,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 2、注意安全、防火,不要使燃着的火或者未烬的烟灰与易燃品接触。注意通风,过敏者禁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3、用后请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4、本品对鱼、家蚕有毒,禁止在鱼塘、蚕室及附近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原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若吸入后引起不适,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于50℃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避光贮存,勿让儿童玩耍。 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或运输。 3、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请注意封存,一旦潮湿,请勿在太阳下晾晒,应于干燥通风处吹干。 4、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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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0-87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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