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600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2-24 |
有效期至 |
2026-2-24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安庆市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05%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556-5207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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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安庆市渡江路1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氨氨酸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杀蚊子并防止蚊子对人滋扰。
注意事项
1、燃烧的蚊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勿在电扇直吹或者风大处使用,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2、注意安全、防火,不要使燃着的火或者未尽的烟灰与易燃品接触,勿用易燃品接灰盘,使用时注意通风。3、用后请洗手。4、本品对鱼和蚕有毒,应避免与鱼、蚕接触,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仅用于室内。
中毒急救措施
目前尚未发现中毒情况,若出现中毒状况,请立即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于50℃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避光贮存,勿让儿童玩耍。 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品等混合贮存。
3、开封未用完的蚊香请注意封存,一旦潮湿请勿在太阳下晾晒, 应于干燥通风处吹干。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2-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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