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2101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农药名称 |
驱蚊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驱蚊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神狮日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
9% |
10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神狮日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6-8286608 |
林凤玲 |
|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沿溪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避蚊胺为原药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 勿让儿童接触和玩耍,远离儿童。勿与食品一起存放。使用时注意通风。
2.对蚕、鱼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3.药液不可吞服。如误食 应即就医。
4.勿近火源,贮存于阴凉,避免阳光直射。
5.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使用。
7.如接触药液后应即用肥皂水冲洗。
中毒急救措施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如接触或感到不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及时就医。如误服,立即饮1-2杯水催吐,并立即送医院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如果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防潮、防湿、避光贮存,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8-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