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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4氯二甲胺盐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397
首次批准日期 2022-12-30
有效期至 2027-12-29
农药名称 2甲4氯二甲胺盐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液剂
登记证持有人 捷利诺华作物保护(安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3%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2甲4氯
MCPA
53%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40-60毫升/亩 茎叶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捷利诺华作物保护(安徽)有限公司 中国 0551-62921620 郭丽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990号蓝光禹洲城-乐彩中心2105室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棉花、马铃薯、油类、豆类、瓜类、果树、果木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因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间套种或混种有阔叶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要注意避免药液与眼睛接触。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 ,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用本药剂的喷雾器械应专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后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呕吐、恶心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612克/升。2甲4氯二甲胺盐65%,751克/升。
核准日期
2022-12-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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