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302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5-19 |
有效期至 |
2028-5-18 |
农药名称 |
2甲·草铵膦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光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3.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铵膦 MCPA |
10% |
0家 |
2甲4氯 glufosinate-ammonium |
3.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400-5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光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888460 |
段鹏 |
|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时集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2甲4氯和草铵膦的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二甲四氯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内吸传导激素型除草剂除草剂,可以破坏双子叶植物的输导组织,草铵膦属于有机磷类非传导性灭生除草剂。该产品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上述杂草密度大时,酌情增加用药量,以保证效果。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6.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带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8.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2.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3.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42克/升(2甲4氯37克/升,草铵膦105克/升)。2甲4氯二甲胺盐4.4%,44克/升。
核准日期
2023-05-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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