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精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1532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30, 2025 |
| 有效期至 |
May 29, 2030 |
| 农药名称 |
氧氟•精草铵膦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精草铵膦 glufosinate-p |
10% |
0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40-2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1-64796376 |
金良子 |
|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乙氧氟草醚和精草铵膦复配而成的触杀型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3.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降低药效。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50克/升(乙氧氟草醚43克/升,精草铵膦107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7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5-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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