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甲戊灵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82937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l 24, 2018 |
| 有效期至 |
Jul 23, 2028 |
| 农药名称 |
氧氟·甲戊灵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哈尔滨理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14% |
0家 |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毫升/亩 |
药土法 |
| 苗圃(雪松) |
|
100-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哈尔滨理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1-51752925 |
杨艳涛 |
|
黑龙江省双城市东官镇东兴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二甲戊灵与乙氧氟草醚复配而成的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和苗圃(雪松)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防护服和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具,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更换并清洗防护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7-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