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苯·虫螨腈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1345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30, 2025 |
| 有效期至 |
May 29, 2030 |
| 农药名称 |
联苯·虫螨腈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14% |
0家 |
联苯菊酯 bifenthrin |
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茄子 |
蓟马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0-5159118 |
邵珠鹏 |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皇镇高新化工园区淮河路66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茄子蓟马。
注意事项
1.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217克/升(联苯菊酯65克/升,虫螨腈152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5-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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