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草胺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72752 |
| 首次批准日期 |
Nov 21, 2017 |
| 有效期至 |
Nov 20, 2027 |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草胺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大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6%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草胺 pretilachlor |
14.5% |
0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30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58392868 |
|
|
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方水东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丙草胺属于选择性除草剂,可通过植物下胚轴、中胚轴、胚芽鞘吸收,抑制细胞分裂。吡嘧磺隆为支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具有内吸性,经根部、叶片吸收并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两者混配后可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的田块要平整,无高洼处,施药时水面无漂浮物,以免影响药剂的均匀扩散。在保水能力差的漏水田块慎用本产品。2.高粱、黄瓜对该产品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阔叶作物等后茬敏感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3.不同品种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4.土壤湿度大有利于药效发挥。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6.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黏膜、伤口等。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11-21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