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6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03-23 |
有效期至 |
2012-03-23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4.7% |
1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75-9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四川省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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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友谊路川南商业中心二楼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主要通过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起作用,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三唑磷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抑制害虫的神经系统,导致害虫死亡。
注意事项
1、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
2、施药时需做好保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长衣、长裤。施药后用温肥皂水洗净手脸。
3、阿维菌素对鱼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器械的清洗及残剩药剂的处理应避免污染到水源。使用后的废旧容器应深埋并立明显标志,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4、为保护蜜蜂,不要在开花期施药并远离饲养蜜蜂的场地。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哺乳期妇女和孕妇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中毒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抢救时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药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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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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