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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维·虫螨腈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526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4-27
有效期至 2026-04-26
农药名称 甲维·虫螨腈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万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8%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虫螨腈
chlorfenapyr
10% 59家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1.8% 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甜菜夜蛾 10-15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万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633-6790199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金河一路以西、银海三路以南刁口乡政府驻地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虫螨腈复配而成,甲氨基阿维菌素具有触杀、胃毒作用。虫螨腈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两者混配增效作用明显,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带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3、本品对鸟类、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若皮肤接触,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 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症状持续,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
核准日期
2021-04-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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