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菌胺醋酸盐(1.8%)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6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06-03 |
有效期至 |
2025-06-03 |
农药名称 |
辛菌胺醋酸盐(1.8%)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菌胺 暂无 |
1.26% |
26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番茄 |
病毒病 |
694-1042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913-7213173 |
吴治国 |
|
陕西省蒲城县陈庄镇东鲁村(农化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凝固蛋白、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病毒)。对番茄病毒病具有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番茄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鸟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及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鸡、鸭等家禽避免接近施药区。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若因气温低,药液出现结晶沉淀时,用温水将药液温至30℃左右,将其中结晶全部溶化后再进行稀释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沾污皮肤或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根据病情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6-0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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