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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00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3
有效期至 2012-04-13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
毒性 低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1% 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15-25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湾工业园金尔路1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B1合成的一种半合成大环内酯抗生素类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可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具有较长残效期,对甘蓝小菜蛾有极高活性,且不与其它农作物产生交叉,在土壤中易降解,在常规剂量范围内对有益昆虫及天敌、人、畜相对安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天,每次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为避免抗性,应与其它杀虫剂交替使用。 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药液要随配随用,在害虫发生初期用药效果最好。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6、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如不慎出现药剂接触眼睛或皮肤的情况,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此标签就医。 3.如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并携此标签就医。 4.如不慎吞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此药无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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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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