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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18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6-08
有效期至 2011-06-15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低毒
剂型 蝇香
登记证持有人 商丘市大卫化工厂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0.8% 36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商丘市大卫化工厂 中国 0370-4114685 朱禾丰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木兰大道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氯烯炔菊酯为有效成分,用于驱杀蝇,适用于家庭、宾馆、酒店等室内场所。
注意事项
1、燃烧的蝇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勿在电扇直吹或者风大处使用,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2、注意安全、防火,不要使燃着的火或者未烬的烟灰与易燃品接触,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3、用后请洗手。4、本品对鱼、家蚕有毒,禁止在鱼塘、蚕室及附近使用。5、注意通风,远离儿童。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吸入引起不适,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若不慎接触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误食,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立即携本包装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于50°C以下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加锁避光贮存,勿让儿童玩耍。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或运输。3、开封后未用完的蝇香请注意封存,一旦潮湿,请勿在太阳下晾晒,应于干燥通风处吹干。4、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本品有三种香型:檀香型、香樟香型、艾草香型。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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