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飞虫气雾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100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02-11 |
有效期至 |
2013-02-11 |
农药名称 |
杀飞虫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气雾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胺菊酯 tetramethrin |
0.35% |
43家 |
右旋苯醚菊酯 d-phenothrin |
0.13% |
16家 |
右旋烯丙菊酯 d-allethrin |
0.1% |
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58994833 |
唐琦 |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3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水基配方的气雾剂,有效驱杀蚊子、苍蝇。使用方便。
注意事项
·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切勿向人体及食品喷射。如接触到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请避开宠物使用。
·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切勿撞击。勿倒置使用。
·勿靠近火源使用,切勿将罐子戳破或投入火中,切勿将空罐回收充装。
6、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倒置使用。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贮存在阴凉干燥处,温度不能超过50度。勿受日晒,远离火源、热源。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共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水基配方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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