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异柳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6573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甲基异柳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双收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基异柳磷 isofenphos-methyl |
17.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286-400克/亩 |
灌根或撒毒土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青岛双收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2292312 |
王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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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胶州市德州路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基异柳磷加工而成的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灌根或撒毒土,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流入鱼塘,防止污染。严禁在施药区放牧,以免引起中毒。
3、本品为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菜、烟、茶、中草药植物上。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食物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本品含增效剂甲基增效磷,含量为17.5%。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恶心、多汗、胸闷、视力模糊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瞳孔缩小、精神恍惚、大汗、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及时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一旦误服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解磷定0.4~1.2mg静脉注射(按中度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可倒置。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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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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