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12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03-10 |
有效期至 |
2009-03-1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稼得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四川稼得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 |
0832-7037106 |
刘跃华 |
|
四川省简阳市贾家镇竹林村九社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本品能有效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苹果树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3、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本品对烟草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烟草上,对家蚕有毒,桑园、蚕室周围禁用。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及铜汞制剂混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7、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救药品为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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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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