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森·苯醚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103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12 |
有效期至 |
2014-12-12 |
农药名称 |
代森·苯醚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5% |
61家 |
代森锰锌 mancozeb |
50% |
4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黑星病 |
3500-4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913-2115880 |
赵萍 |
|
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朝阳大街西段6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苯醚甲环唑和代森锰锌复配而成,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具有内吸性,通过植物的根和绿色组织吸收后向上传导。二者混配有良好的增效作用,同时可延缓抗性产生。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药液及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污染,避免口鼻吸入。全程禁止吸烟、进食。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本品。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它用和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急性中毒常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 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
2、皮肤和眼睛污染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
3、混配制剂中毒症状复杂,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及急性中毒后应立即携本品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安全处;不要让儿童和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不要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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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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