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618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10-31 |
有效期至 |
2010-10-30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7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8%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57888659 |
邢平 |
|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生物农药和有机磷农药的混合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30天。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4、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三唑磷中毒症状:头痛头昏、呕吐、流涎、口吐白沫、呼吸困难、昏迷等。
急救措施:不慎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沾附到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为三唑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严防泄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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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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