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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16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4-04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毒死蜱
chlorpyrifos
40%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 矢尖蚧 800-1200倍液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75-150克/亩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70-90克/亩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100-150克/亩 喷雾
荔枝 蒂蛀虫 800-1000倍液 /喷雾
棉花 蚜虫 80-100克/亩 喷雾
苹果 桃小食心虫 1500-2000倍液 喷雾
苹果 绵蚜 1500-2000倍液 喷雾
韭菜 韭蛆 250-300克/亩 灌根
十字花科蔬菜 黄条跳甲 50-90克/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中国 林虎 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杀虫谱较广,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具有较稳定的杀虫活性;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在作物上安全间隔期分别为:柑橘树28天,韭菜21天,荔枝21天,棉花21天,苹果树30天,水稻30天,十字花科萝卜21天,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7天,十字花科甘蓝14天(仅指用于露地栽培);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柑橘树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苹果树、甘蓝上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荔枝树、十字花科萝卜和叶菜类蔬菜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棉花上最多4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烟草、瓜类(特别在大棚内)、莴苣、天竺葵较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有毒、易燃;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注意防火,并远离儿童,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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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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