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307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03-27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33.5% |
28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5%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120-15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水稻抛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34-6351819 |
孙艳会 |
|
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崴子镇街东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广谱、高效等特点,可有效防除南方地区水稻抛栽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剂与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大于80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2、本产品适用于水稻抛秧田,稗草2叶期后施药,防效将会下降。
3、本剂不做叶面喷雾用。撒药土时,应避免稻叶上有露水。
4、漏水田、弱苗和病苗田应慎用。
5、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混用,对鱼毒性较强,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接触皮肤,用水冲洗皮肤;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放于阴凉干燥通风仓库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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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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