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硫合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05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03-09 |
有效期至 |
2008-03-24 |
农药名称 |
石硫合剂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结晶粉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石硫合剂 lime sulfur |
4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35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137504108 |
胡和平 |
|
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南门街2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是在液体石硫合剂的基础上,经化学方法加工而成的固体化剂型,同时具有杀虫和杀菌能力。
注意事项
1. 本剂不可与酸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液剂要用陶器贮存,不能用钢、铝器具存放。
2. 应顺风喷雾,配药和施药人员要注意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如有污染应及时清洗。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 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药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严重时可使意识丧失、窒息而死亡。
急救措施:出现此症状时,可注射可拉明、山梗菜等强心剂和注射50%葡萄糖40-50毫升及维生素C500毫克。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采用塑料包装,存放本品时,应密封、干燥、低温保存,开封后应尽量在短期内用完。用水配制好的药液,夏季要在三天内用完,冬季要再七天内用完。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