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乙酰甲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41094 |
| 首次批准日期 |
Apr 27, 2014 |
| 有效期至 |
May 29, 2029 |
| 农药名称 |
高氯·乙酰甲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17%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
0.07% |
0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0.1%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松树 |
松毛虫 |
2941-4411克/亩 |
喷粉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8-85140056/85139170 |
谭平 |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采用速效性的高效氯氰菊酯与内吸性好和持效期较长的乙酰甲胺磷混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和杀卵作用,对松树松毛虫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为低毒农药,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时也应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中毒。
2、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
4、对水生生物、蜜蜂和蚕有毒,使用时不可以污染水域,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施药时要采用适当的方式驱赶禽兽。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施药人员施药时应站在上风口,连续作业时间不要超过30分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该制剂低毒,接触量大或时间较长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胃口不佳等症状,中毒严重时还会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腹泻等。急救措施:[1]无特殊解药,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可洗胃,不能催吐。 [3]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使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方法:应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和食物、种子等混放在一起。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4-04-2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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