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醛·甲萘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10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4-6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聚醛·甲萘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聚乙醛 metaldehyde |
4.5% |
20家 |
甲萘威 carbaryl |
1.5%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旱地 |
蜗牛 |
600-75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6-85030269 |
孟宪民 |
|
江苏省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防治蜗牛的专用药剂,具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 作用,引诱力较强,防治效果较好。 采用饵料诱集,效果更佳。本品可用于防治蔬菜、棉花等旱地蜗牛的危害。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使用次数为1次。
2、在贮存期间如保管不好,容易解聚。忌用有焊锡的铁器包装。
3、本品对鸟类有低到中等毒性,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胸闷、呼吸困难等。
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可用阿托品解毒,可遵医嘱治疗,不用于肟类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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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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