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草除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15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6-9 |
有效期至 |
2008-6-8 |
农药名称 |
精喹·草除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浙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2.5% |
26家 |
草除灵 benazolin-ethyl |
15% |
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油菜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浙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3-3465202 |
张龙 |
|
江西省余干县瑞洪工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草除灵和精喹禾灵的复配制剂,是一种防治较高的油菜田除草剂,可防除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推荐于荠菜型、白菜型油菜。
3、除草效果与田间气候有显著关系,墒情好、温度高、药效好又快;墒情差,温度低,药效发挥慢。温度低于8℃时不宜用药.
4、施药后,油菜因品种差异,可能有轻度敏感症状,属正常现象,短期即可恢复。
5、本品对多数禾本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禾本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误服本品,立即催吐,后饮大量清水,并立即送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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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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