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胺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13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4-14 |
有效期至 |
2009-4-13 |
农药名称 |
氯胺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乐斯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胺磷 chloramine phosphorus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60-2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乐斯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7-61609982 |
张万昌 |
|
浙江省乐清市磐石镇磐南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对多种咀嚼式口器和吮吸式口器害虫有效,对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必须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时要有劳动防护措施,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间不得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完毕,应立即用清水洗净皮肤及工作服。
2.本品对鱼、鸟、蜜蜂、家蚕为中等毒,水田养鱼地区及鱼塘附近禁止使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如不慎溅及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发生中毒或误食,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 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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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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