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苄·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1796
首次批准日期 2005-5-17
有效期至 2009-5-16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乙草胺
acetochlor
15.5% 8家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4.5% 3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28-39.3克/亩 毒土法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 0818-7344232 张芳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镇东大街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产品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而成。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芽前除草 剂。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每周期最多使用1次。 2.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小苗、病弱苗移栽田及两段育秧田不宜使用。施药时保持水层3-5cm,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3.该药用量少,必须称准。 4.黄瓜、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无专门的解毒药。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药液,如 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中毒时有轻微腹泻呕吐,严重时或误服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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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6121898 861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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