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22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6-21 |
有效期至 |
2009-6-20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0家 |
辛硫磷 phoxim |
1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6-6543866 |
程正林 |
|
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化学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药为辛硫磷与三唑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有一定的渗透性,速效性和持久性良好,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3. 本品在光照条件下辛硫磷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阴天施用。
4. 本品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的药剂或其他碱性物质混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注射救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昏迷状态下不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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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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