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29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9-8 |
有效期至 |
2009-9-7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垄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1% |
1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垄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98558888 |
刘华 |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朱保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阿维·三唑磷是由阿维菌素原药与三唑磷原药、溶剂和乳化剂复合加工而成。对柑橘树红蜘蛛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产品在柑橘上的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尸首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乏力、呕吐、瞳孔放大等。
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
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误服:若判定是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Y-氨基定酸性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定是三唑磷中毒为主,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救。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阴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