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烯禾啶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30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9-14 |
有效期至 |
2009-9-13 |
农药名称 |
氟胺·烯禾啶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烯禾啶 sethoxydim |
5% |
5家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7%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茎叶喷雾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250-30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598-8238445 |
邓翠萍 |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北段182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氟磺胺草醚和烯禾啶的复配杀虫剂,其中氟磺胺草醚一种选择性除草剂,对大豆田防除阔叶杂草极为有效。苗前、苗后使用很快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喷药后4-6小 时内降雨亦不降低其除草效果。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烯禾啶是选择性强的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使其细胞分裂遭到破坏。传导性较强,在禾木科杂草2叶至2个分蘖期间均可施药。降雨基本不影响药效。本品是具有触杀和内吸传导作用的茎叶处理剂,对大豆田杂草具有良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大豆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2.喷药时要注意风向,应防止药雾飘移到临近的单子叶作物上。
3.处理本品时要穿戴好劳防用品,喷雾时应在上风, 戴好口罩,勿吸入雾滴。用药后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
4.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会产生不同程度药害。
5.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6.药后可能造成叶片接触性药斑,约2周可恢复。
7.施药后当天可播种阔叶作物,但播种禾谷类作物时需在用药后四周。
8.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保证期:两年。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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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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