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4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617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10-19 |
有效期至 |
2010-10-18 |
农药名称 |
2甲4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2甲4氯 MCPA |
96%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875222 |
王晓明 |
|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氯碱路0300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白色粉末,属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其作用方式选择性与2,4-滴同。本品为原药,不能直接用于作物,需加工为制剂后使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废弃包装处理方法,量小时,用腐蚀酸分解或用掩埋法处置。若可能,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和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腐蚀性烟气。
5.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和废弃物质,不能污染水源,鱼塘。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反复接触后对肝和心脏有损害。
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时,饮足量温水催吐,或者先用2%苏打朋或0.1%高锰酸钾洗胃,再服用10%硫酸亚铁溶液10ml解毒。
4.吸入处理: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就医。
5.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库房中。保持容器密封。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远离儿童、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运输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类混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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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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