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嗪·烯草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16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6-7 |
有效期至 |
2011-6-7 |
农药名称 |
氟·嗪·烯草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嗪草酸甲酯 fluthiacet-methyl |
1% |
1家 |
烯草酮 clethodim |
7% |
31家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10%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75-10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24-85869043 |
孙智荣 |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1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氟磺胺草醚、嗪草酸甲酯和烯草酮复配的三元除草剂混剂品种,是大豆田苗后一次性除草剂。本品对禾本科及阔叶杂草均有较好的防除效果,如狗尾草、稗草、马唐、牛筋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苘麻、苍耳、藜、蓼、龙葵、鸭跖草、刺儿菜、荠菜、铁苋菜、反枝苋、马齿苋、豚草、酸浆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后大豆叶片会产生触杀性枯斑,新生叶片正常生长。
2、本品因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甜菜、亚麻、高粱等,均有不同程序药害。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以上敏感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每季最多使用1次。
6、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对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 若误服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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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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