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22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9-12 |
有效期至 |
2011-9-11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0% |
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432888 |
徐兴军 |
|
山东省莱西市马连庄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混合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施药时必需穿好戴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药害,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 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或去医院治疗。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用阿托品和解磷定。
5.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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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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